近日,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》,从即日起扩大受益人员范围,异地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也可享受异地医保。同时,延长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待遇期限,2018年1月31日前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退休人员,吉林省医保局自动将异地待遇终止时间设为长期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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